聚焦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84.35万元!贵州通报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来源:天眼新闻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3月14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在贵阳召开贵州省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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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过去一年,聚焦公平竞争,着力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2023年,共查办垄断案件5件,查处价格案件1193件,清退违规收费21828.6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0887.41万元。


查办混淆行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48件,罚没金额275.04万元。查办传销案件137件,罚没金额160.55万元。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全系统查办案件3.06万件,罚没金额17031.5万元。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突出问题,开展民生计量领域专项整治,共查获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635台、查处计量违法行为653件,共查获眼镜制配场所不合格计量器具149台、查处计量违法行为26件,查获加油站不合格计量器具223台、查处计量违法行为4件,集中曝光3批共20件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过去一年,聚焦风险防范,着力强化消费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方面,全省市县乡村共明确6.52万名干部对48.6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包保,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进一步落实。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2.2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6.9万户,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740个,立案查处541件,罚没金额172.76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17份。查办餐饮食品案件2147件,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6.15万批次,达4.19批次/千人。全年查办酒类案件903件,罚没金额163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1件。


药品安全方面,全年共查处“两品一械”案件4552件,罚没金额33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00件。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开展检查1.98万次,检查设备9.99万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000余份,特种设备检验率保持在99%以上,2023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监督抽查重点目录涵盖15个大类224种产品,抽查烟花爆竹、化肥、电线电缆等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837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18批次。


  过去一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消费环境建设方面,我省各地启动“放心消费无假货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培育放心消费创建项目79家,公示消费投诉信息25期。目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累计达4716家,无理由退货累计18.68万件,退货金额累计4641万元,在线化解消费纠纷企业(ODR)累计数达1314家。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方面,12315平台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2.35万件,办结率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84.35万元。


维护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方面。2023年,我省对27.39万户省内网络交易主体开展监测110.46万个次,共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045条。涉及省外线索296条,其中,涉及省内的749条线索信息,已推送到我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方面,2023年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076件,罚没金额1273万元。同时,深化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法案件503件,罚没金额679.66万元,补税及加收滞纳金1035.79万元。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面,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96万人次,检查涉旅经营主体16.8万家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75户,查办案件930件,罚没金额349.41万元。旅游消费投诉举报数量逐年下降。


发布消费提示方面。2023年,在元旦、春节、五一、“6∙18”、端午、中秋、国庆、“双11”等重要节点共发布消费提示警示25次。


在构建消费维权大格局方面。23家消费者权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开展了文化、旅游、房地产、客运、快递、电信服务、进出口商品、金融市场等领域整治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动,多维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同构建社会共治的“大市场”“大消保”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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