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附重点区域名单)
来源:贵州地灾防治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为扎实做好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防灾减灾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3月27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印发《2024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

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率仍然较高,预估发生总数在70起左右,以东北部和西部地区偏重。预测2024年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以小型和中型为主。全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汛期(5~9月),高峰时段在5~7月,次高峰时段在8~9月,受“厄尔尼诺”现象对气候的影响,预计2024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呈现多发强发态势,汛期总体旱涝并存,涝重于旱。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旱涝急转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活动、矿产开采以全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方案》指出

地质灾害重点发生空间区域中,危险性大区有六盘水市水城区、六枝特区;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毕节市纳雍县、织金县;黔南自治州都匀市、三都自治县;黔东南自治州丹寨县、麻江县;黔西南自治州普安县、晴隆县。危险性较大区为遵义市赤水市;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州市;安顺市普定县;毕节市黔西市、大方县;铜仁市全境;黔南自治州贵定县、独山县、荔波县;黔东南自治州凯里市、岑巩县、雷山县、榕江县、从江县;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册亨县。

《方案》强调

持续加强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抓好各项工作。要全面压实防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职责,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统筹、行业部门监管的责任,汇聚各相关部门力量,协力攻关克难消除灾害风险。要动态掌握隐患底数,各地统筹各方力量,在汛前开展一轮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面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持续动态巡查;加强对各类重点防范区域的排查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持续强化科技预警,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运维导则(暂行)》规定,全面做好信息研判、预警处置、指挥调度等管理工作,依托平台规范记录工作执行情况,严格做好任务处置,提升我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准度,加速推进平台建设,动态做好设备维护。

《方案》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在汛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避险预案的修订完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严格“三个紧急撤离”制度要求,提前开展避险培训,全面强化基础准备,完善叫应机制,开展避险演练,扎实处置临灾避险。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国债资金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合规有效使用,统筹推进国债项目全面完成并做好新一轮国债项目储备。要系统开展宣传培训,大力推进科普宣传,系统强化业务培训,切实发挥专家作用,铺天盖地投放防治科普宣传内容,指导基层防灾人员做好防范应对,整合各地基层干部、先进典型、驻村书记、群测群防员、教师、志愿者等组成宣讲队伍,把防灾宣传做进社区、村寨、隐患点、工地、学校和家庭,覆盖到“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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