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9个中心城市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个数同比持平。
新闻发布会现场。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序,今年前三季度,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含并列):都匀市、凯里市和兴义市(并列第2)、铜仁市、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遵义市、毕节市。
按PM2.5平均浓度进行排序,今年前三季度,9个中心城市由低到高依次为(含并列):都匀市,贵阳市和兴义市(并列第2),六盘水市、铜仁市和凯里市(并列第4),安顺市,遵义市,毕节市。
全省88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2%,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88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个数同比持平。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马帅在发布会上介绍相关情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序,今年前三季度,88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10位(从第1名到第7名,含并列)为:荔波县,都匀市和三都自治县(并列第2),罗甸县,龙里县,丹寨县,从江县、麻江县、独山县和平塘县(并列第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后10位(从第79名到第88名)为:钟山区、七星关区、黔西市、修文县、播州区、金沙县、平坝区、六枝特区、息烽县、赤水市。
按PM2.5平均浓度进行排序,今年前三季度,88个县(市、区)由低到高的前13位(从第1名到第7名,含并列):罗甸县,观山湖区、都匀市、荔波县、普安县和望谟县(并列第2),威宁自治县、石阡县、麻江县、丹寨县、贵定县、平塘县、龙里县(并列第7),后13位(从第76名到第88名,含并列):白云区、道真自治县、平坝区和黔西市(并列第76),修文县和金沙县(并列第80),播州区和七星关区(并列第82),松桃自治县和榕江县(并列第84),六枝特区,息烽县,赤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