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相关专项工作
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公告
根据《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2024年10月31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专项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30票,基本满意票2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31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