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贵州省工业企业融资“白名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悉,《方案》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贵州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
《方案》指出,贵州省工业企业融资“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指根据企业产业带动、生产经营、市场前景和信用记录等情况,建立优质工业企业“白名单”,对企业信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为黔晟国资、合作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对纳入“白名单”中的优质工业企业依法依规优先予以信贷支持,积极支持优质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白名单”的认定标准为基础条件、优越条件、不予准入三方面。
其中基础条件包活企业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被贵州省内企业控股收购的省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导向,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等省级以上认定的企业;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获省部级及以上正式表彰的企业;新型工业化重点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即为优先支持企业,免核查纳入“白名单”,享受“白名单”相应支持政策。
不予准入的情况包括不符合省内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重大违法行为(涉经济被诉标的 300 万元以上)且尚在处罚期内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出现过重大环境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不达标的;纳税信用等级C级(不含C级)以下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
“白名单”企业认定评估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入库”的流程开展,受理入库申请事项根据当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通知要求办理。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