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24年8月20日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共20条,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的形式,重点对地震预警工作原则、机制和管理责任,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省际间区域协同合作等作了规定。
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发生后,利用地震波、电磁波之间传播速度存在的差异,提前几秒至几十秒对破坏性强的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方发出警报,为一些特殊行业、公众争取紧急处置、避难逃生时间。施行《办法》,做好地震预警工作,对于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满足以下三点需求——
贯彻实施上位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对地震预警作了原则性规定,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缺少具体的法律规范。为切实规范地震预警工作,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
提高减灾能力的需要。实践证明,地震预警能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在2022年四川泸定6.8级地震中,中国地震预警网震后6秒产出预警信息,并成功发送至专用终端和电视预警在线用户,为公众及时避险、政府高效组织抗震救灾赢得宝贵时间。地震预警程序环节复杂,涉及面广,必须通过法治保障,依靠有关单位和公众协同行动,确保地震预警发挥最大的减灾效益。
保障社会稳定的需要。目前,在地震预警中仍面临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一是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及预警信息采集、处理、发布过程中涉及部门和单位较多,需要统一规划和协调配合;二是地震预警具有高度社会敏感性,尤其是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若没有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和保障,容易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为确保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统一性、权威性,有必要通过立法规范地震预警管理。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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