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贺未泓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贺未泓同志辞去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上一篇:安顺武庙非遗文化屯堡地戏体验馆 演绎历史故事 传承地戏文化
下一篇: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德坤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